受委托,茲定于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9時30分,在莆田市涵江區行政服務中心二層開標大廳舉行拍賣會,有關拍賣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赤港涵新路4288號的工業房地產(帶租),總建筑面積合計為69201.35㎡(其中:已辦理產權證建筑面積為42009.65㎡,4#在建工程(未竣工)廠房建筑面積為27191.7㎡),土地使用權總面積46582.04㎡。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出讓,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詳見拍品匯總表和拍品清單及拍品租賃明細表。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工業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僅單獨申請。申請人不得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
三、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壹仟萬元整(¥10000000元)
四、競買保證金銀行賬戶
開戶單位:莆田市涵江國有資產投資營運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
開戶賬號:7346 1101 8260 0005 864
五、本次拍賣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6日向寧德市誠信拍賣有限公司獲取拍賣文件。
六、申請人可于 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6日向寧德市誠信拍賣有限公司提交書面申請。繳交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2024年2月26日16時。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繳交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將在2024年2月26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期(帶租)拍賣標的物中有一幢在建工程(未竣工)的鋼結構廠房。買受人必須依規按廠房設計施工圖及廠房安全生產的要求進行續建改造或按照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要求拆除后重建,完成廠房竣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拍賣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莆田市涵江國有資產投資營運有限公司與買受人簽訂《房產買賣合同》。
(三)受讓人(買受人)與出讓人簽訂《房產買賣合同》后,應當按買賣合同約定繳交拍賣成交款。拍賣成交款分為兩期支付,具體繳款時間為:第一期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交50%的拍賣成交款(含競得人的履約保證金1000萬沖抵部分拍賣成交款);第二期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清全部拍賣成交款。拍賣成交款繳入出讓人指定的賬戶。
買受人未按買賣合同約定的期限全部支付成交款的,從期滿之日起每日按欠繳額的萬分之五加收違約金。延遲繳交超過30日仍未全部繳清的,買受人所繳交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出讓人可解除買賣合同,并要求買受人按拍賣成交款總額10%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讓人和拍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承擔出讓人因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交通費、差旅費等費用,包括重新拍賣的差價損失。
(四)競買人須充分了解拍賣標的目前租賃情況,一旦競得拍賣標的成為買受人,須完全認可并同意標的按原租賃條件繼續出租至原租賃期限界滿,并于繳清全部拍賣成交款當日內與出租人及承租人簽訂《出租主體變更三方協議》,在簽訂《出租主體變更三方協議》之日起,上述(帶租)標的物的租金收益由買受人享有,自享有租金收益當日起,租金收益應繳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等稅費、物業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八、莆田市涵江國有資產投資營運有限公司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拍賣文件為準。
十、看樣時間: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6日
十一、拍賣咨詢電話:13860982610 陳女士
寧德市誠信拍賣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